刚刚从网络看到这一篇值得深思的文章。
不妨放下您的忙碌,一起思想吧。
谁盗了上帝的版权? 作者 / flying-v
http://www.church.com.my/modules.php?name=News&file=article&sid=876
某晚和一位弟兄享受“茶经”之际,该弟兄和笔者分享了最近他团契的一个活动:“从圣经看盗版”反盗版活动。在传道的带领之下,分组讨论的结果是:圣经并没 有详细的指明盗版是不符合圣经的,唯有一处能够支持反对盗版活动的是十戒中的不可偷盗。笔者想了想这也没错,盗版无疑是没有经过别人的同意下,占用了他人 的产业来牟利,并使他人亏损。此外,笔者脑子里翻遍圣经也想不到有什么其他经节是反对盗版的。该弟兄继续分享。因为他是当晚小组的组长,所以必需分享讨论 的结果。
该弟兄分享,姑且不论盗版是“对”,或是“错”,身为基督徒的我们,也许必须先弄清楚一个大前提,那就是到底“版权”是否应该存在?“版权”的存 在是造福人群,还是帮助一些少数群体对多数群体敲榨剥削、牟取暴利呢?该弟兄声明,圣经的总原则是爱上帝和爱人。既然爱,就应该是毫无保留的分享出去。出 自于爱的分享,也是为上帝所喜悦的。当该位弟兄分享至此,笔者深感同意。他藉此反映很多的本地基督徒在思考方面还是有欠周详,面对一些时事的思考和回应也 是建立在一些“官方资料”和“官方言论”上,并被他们牵着鼻子走。因此教会很多时候对社会一些问题的回应都是负面、被动的,永远处于回应,回应,又是回应 的无止境的回应。大家都很熟悉教会是世上的盐世上的光,教会应该影响整个社会和带动时代的趋势,但是放眼一看,教会现在是否已经是本末倒置了,甚至失去所 该有的功用呢?
“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.你有甚么不是领受的呢.若是领受的、为何自夸、仿佛不是领受的呢?”(林前4:8)
“…你们白白的得来、也要白白的舍去。”(太10:8)
固然非信徒有非信徒待人处事的一套,我们也许无一定需要跟从。笔者在此想和大家一起思考的,却是教会本身对“版权”的一些处理方式。教会 的敬拜赞美因着时代的变迁而变得“年轻化”了,新诗、短诗在很多教会都普遍“流行”。逛福音书局时,在光碟和卡带架子上看见不少的福音音乐事工组织所制作 的专辑,其中当然少不了一、两个比较受欢迎的组织的专辑。前阵子,笔者听闻北美的一个福音音乐事工组织向凡录用其“智慧产品”的教会征收“版权费”。对笔 者来说,这可真的是一件“新闻”呢!笔者不否认在某些情况之下,版权可以保护智慧产品免受侵犯,但是另一些时候它却失去了原本美好的意义。
从圣经的教导来看,每一个人的智慧、才干、能力都是来自生命的源头--上帝。因着建立教会的缘故,上帝将百般的恩赐白白赐下给每一个上帝所爱的孩 子。藉着这一些恩赐,成为上帝的儿女的基督徒彼此互相护持、建立。若是将这白白得来的恩赐占为己有,或是将之当成牟利的工具,这是否有违上帝原本的美好的 心意?上帝颁布律法给以色列人,原是要以色列人遵行谨守为生活的准则,成为列邦、万民的学习榜样。岂知以色列人竟然因此而鄙视外邦人,并以选民的身份来 “审判”外邦人!是否今日的教会已被现今利益挂帅的世俗潮流趋势蒙蔽了,以致于对将恩赐商品化的问题无动于衷,习以为常了?
新约圣经里,圣殿里事奉上帝的祭司为以色列百姓在上帝的面前赎罪、感恩。有些以色列百姓的住处离耶路撒冷的圣殿遥远,有些祭牲或许经不起长途跋涉 的劳苦,以致到了圣殿时变成了残疾,无法献给上帝。祭司长在圣殿外为这些长途跋涉到圣殿献祭的百姓准备祭物,笔者个人认为原是美事。但是,因着罪性、贪 婪、私欲,垄断圣殿神圣职务的祭司长等人却将这方便垄断为饱济私囊、鱼肉百姓、不公不义的损人利己手段!今日的教会是否因着时空的变迁而改变了价值观?面 对类似的情况,教会是否对之不愿置评,还是视而不见,并默默苟同、许可?
我们不妨想一想,福音音乐事工是为了什么而存在?为了在各色各样的音乐专辑的市场分一匙羹?还是作为一些赋予音乐恩赐的人展现恩赐与才华的“出 口”?不对!当用各样的智慧、把基督的道理、丰丰富富的存在心里、〔或作当把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的存在心里以各样的智慧〕用诗章、颂词、灵歌、彼此教导、 互相劝戒心被恩感歌颂 神。(歌罗西3:16)基督徒在万民中是上帝的代表,所背负的使命是“将上帝的爱分享出去”。因此,无论是藉着什么管道,基督徒都 应该将上帝给予万民的好消息和爱分享出去。这包括通过各样的艺术创作和文字叙述。
“你借给你弟兄的、或是钱财、或是粮食、无论甚么可生利的物、都不可取利。”(申23:19)旧约圣经里不难看到,上帝对穷乏的人是何等的看顾。 多处经节都要求上帝的子民要顾念他们当中缺乏的:借贷不可取利、稻田的四角不可割尽…这样,基督徒还应该将白白从上帝那儿得来的恩典变换成“商品”,并藉 之牟利?这样,基督徒还应该向自己的弟兄姐妹征收“版权费”吗?有人可能会问道,那么制作费是由谁来担当?版权费真的是解决制作费的唯一方法吗?笔者不认 为这是唯一解决制作费的方法。教会事工,就应该由教会来负责。试问有哪一个基督徒向非信徒传福音时,向那一位非信徒收取费用呢?
稍微有接触电脑资讯的人,或多或少都会听过Linux这一个作业系统(operating system)。被看好能够媲美微软视窗的Linux,是在一个为了精益求精而开放的理念下,在短期内来势汹汹地崛起,并几乎风靡全球电脑界。为了继续公 开Linux原码(source code)让公众拷贝、研读和修改,并保护Linux作业系统不被一些居心不良的商家垄断,Linux作业系统注册了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的版权。在这个反版权的版权下,Linux作业系统迅速发展,其性能更在一些的危机中比其他作业系统显为卓越。
笔者从Linux作业系统的发展史中看到一些可以被教会采用的价值--反版权的版权。很多人对Copyright并不陌生,但是因着分享共用的缘 故,最近才出现了Copyleft的词汇。Copyleft确保了整个分享的过程不会出现垄断的状况,并使分享持续自由地分享下去。当教会/福音团体想藉 着各样的媒介来向万民传达上帝爱的信息时,笔者认为使用Copyleft是很合宜、受鼓励的。没有了传统版权的限制,许许多多赞美上帝的诗歌、文学作品等 都能够藉着世界性资讯革命所引发的趋势--网际网络,传递到世界各个角落每一个人的手上。
或许,有人会反对,并认为分享福音应该是“一对一”面谈的方式。但是教会难道只能够在“一对一”面谈的“方式”传福音吗?借用世界的趋势传福音不 是排除一对一的面谈,笔者认为根本没有这个必要刻意“区分”!不要效法这个世界.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、叫你们察验何为 神的善良、纯全可喜悦的旨意。(罗 马书12:2)教会应该是“道成肉身的,住在万民中间、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。”,不是与世人“分别为圣”。因此,因着世界的整个趋势, Copyleft的使用和广面地藉着文字、音乐、艺术来分享福音是理所当然的,也是刻不容缓的。
是否基督徒应该扪心自问,何以让网际网络上充斥着世界和那恶者的声音、资讯、影像,而不是上帝的声音、上帝的资讯、上帝的影像?到底,教会对这个危机还要袖手旁观、坐视不理到什么时候?到底,是谁盗了上帝的版权?
flying-v
19-09-20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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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盗了上帝的版权?
是你吗?
“你有赞美之泉最新的专辑对吗?可不可以帮我burn一片?多少钱我还你!”
好熟悉的对话。